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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协助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 二、承办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保卫、信访、督办、考勤、接待、会议安排、文件报纸杂志收发、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三、负责林业普法教育、林业政务信息宣传、新闻发布工作; 四、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五、组织贯彻执行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 六、负责市人大建议和庐山市政协提案的综合协办工作; 七、组织指导本系统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八、负责组织编制林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庐山市林业局3楼303室  联系方式:0792-2666060  负责人:邹俊卫 林政股工作职责
一、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宣传林业政策、法规,提高干部群众知法、懂法和守法自觉性,贯彻执行林业政策、法规、研究解决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二、根据国家制定的林业政策和法规,组织拟定林政管理的规章; 三、依法对森林采伐限额、凭证采伐进行管理、监督;并对全庐山市伐区进行伐后验收,及时查处毁林案件,依法行使林业行政处罚权; 四、对全庐山市的林地用途实施管制,负责制定林地利用长远规划,使全庐山市的林地做到合理、可持续利用; 五、依法办理征、占用林地的审核或者审批手续,监督检查征、占用林地和林地开发利用工作,实行林地定额管理制度; 六、负责林地行政执法和林地行政案件的查处工作,严厉打击非法征、占用毁林开垦的违法犯罪行为; 七、依法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监督森林植被恢复工作; 八、负责对全庐山市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单位的原材料收购台帐、木材运输登记台帐和产品销售台帐进行检查; 九、负责全庐山市新设立木材经营、加工单位以及个体户进行审查、登记和审报手续,并负责全市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单位《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的年审工作; 十、承担庐山市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庐山市林业局3楼313室  联系方式:0792-2555806   负责人:张小毛 营林股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国土绿化、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负责拟定全庐山市林业建设发展规划及营造林计划的下达; 三、负责国家、省、市林业重点生态营林工程项目建设的规划、实施和检查验收; 四、组织实施全市的采种育苗、幼林抚育、低产林改造、封山育林等森林经营工作; 五、组织指导林业实用技术的应用和林业科技成果的推广; 六、组织管理工业原料、毛竹丰产林、小山竹、花卉苗木、高产油茶林等基地建设; 七、负责组织指导全庐山市营林工程设计和造林检查验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八、承担市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庐山市林业局3楼315室  联系方式:0792-2555805  负责人:张梓萱 防火办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的方针、政策,监督检查《森林防火条例》和有关法规的实施; 二、组织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定森林防火措施,实施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 三、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实施森林消防监督和野外用火管理;      四、检查全庐山市森林防火设施的规划和建设,组织有关单位维护、管理防火设施及设备; 五、坚持防火期值班,随时掌握火情动态,按规定程序及时准确地传递火情信息,编制扑救预案和指挥方案,参与组织和指挥扑救森林火灾; 六、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七、承担庐山市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庐山市林业局3楼309室  联系方式:0792-2555807  负责人:陈晓红 野保站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江西省鄱阳湖湿地保护条例》 二、负责全庐山市陆生野生动物资源、野生植物资源、湿地资源和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三、组织全市陆生野生物资源、野生植物资源、湿地资源和自然保护区调查,建立健全资源档案; 四、负责申报、审批、核发办理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非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的猎捕(采集)、驯养、繁殖、经营利用许可证和运输证明; 五、负责全庐山市范围内的野生动物经营、驯养繁殖、运输及狩猎等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六、负责全庐山市范围内的野生植物采集、经营、运输等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七、负责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查处违反野生动植物法律、法规的行政案件,依法对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和自然保护区的行为实施处罚; 八、承担庐山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庐山市林业局3楼314室  联系方式:0792-2555803  负责人:陶少丹 林检站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遵照局里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站内事务; 二、根据《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和《植物检疫条例》等有关规定,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组织管理工作和执行森林植物检疫检验,管理和签发省内外植物检疫证书; 三、制定本地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和处置办法,并提出防治方案,制定监测预警和除治措施,提出防治经费预控。 四、具有专人负责林业有害生物发生与防治情况电子报表,收发电子文件,按规定上报市防检局; 五、对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和除治进行技术指导,组织实施防治试验和技术推广; 六、组织培训林业有害生物专业技术队伍,宣传学习主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知识; 七、组织对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效果和年终目标管理指标的检查验收,建立技术档案;   八、承担市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庐山市林业局3楼309室  联系方式:0792-2555807  负责人:廖孝川 森林资源监测中心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市森林资源调查、监测与重点林业工程项目的调查规划设计; 二、负责全市林木采伐的调查设计和采伐限额执行监测; 三、负责全市林地征、占用调查设计、查验与检查; 四、负责全市林业案件技术鉴定;   五、承担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庐山市林业局3楼309室  联系方式:0792-2555807  负责人:林玉娟 绿委办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全民义务植树法律、法规;   二、协助绿委领导部署和组织全县造林绿化工作;
     三、组织动员适龄公民履行植树义务,开展必要的检查评比活动,按规定对完成任务好的进行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给予处罚。对不履行植树义务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绿化费的收取、管理和使用工作;
四、指导、协调城镇、公路、水利、铁路等部门的造林绿化,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营造各种纪念林的活动,听取绿化委员会成员单位汇报本部门的绿化工作;
五、监督检查造林绿化成果和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情况,督促依法治林,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六、协调有关部门宣传林业方针政策、造林绿化、义务植树和森林保护,为保护发展林业建设做好舆论工作; 七、承担市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庐山市林业局3楼315室  联系方式:0792-2555805  负责人:张梓萱 林业技术推广站工作职责   一、负责拟定全市林业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林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和林业实用技术的应用工作; 三、管理林业技术创新和新产品的开发; 四、指导全市林业科技发展体系建设;    五、承担市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庐山市林业局3楼315室  联系方式:0792-2555805  负责人:张梓萱
林木种苗站工作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有关林木种子法规和政策; 二、制订组织实施林木种子苗木发展建设规划; 三、审发《林木种苗生产许可证》、《林木种苗经营许可证》、负责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的质量管理和林木引种及种质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四、依法查处有关林木种苗的行政案件; 五、负责对国有林场工作的对接,培训林木种苗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六、承担市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庐山市林业局3楼315室  联系方式:0792-2555805  负责人:吴连生
执法大队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林业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
    二、依法对从事森林资源利用的各种活动进行检查和监督;
    三、对各种林业行政违法案件进行查处;
    四、协助局有关职能部门,强制违法行为人办理行政许可手续、缴交有关规费和履行法定义务。   办公地址:庐山市林业局3楼304室  联系方式:0792-2555801 负责人:缪云龙
林业产权交易中心   一、管理森林资源的有偿流转以及林改配套改革工作;严格按照《江西省林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进行林权登记,更正、换发山林权属证件。   二、负责商品林木、林地流转的受理、管理和监督及流转信息的搜集、整理。 三、及时发布林业产权、木竹产品交易等供求和价格信息; 四、负责森林资源资产抵押借贷款业务受理、管理。 五、协调和促进森林资源资产保险业务的开展。 六、负责森林资源资产及相关资产的价值评估以及咨询服务; 七、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山林权属纠纷调处法律、法规; 八、调查全市山林纠纷情况,做好统计工作并建立档案;
     九、负责山权、林权管理,维护山林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十、配合市不动产局做好全市的山林权属纠纷的调处工作,督促、检查、落实、完善预防和制止纠纷械斗的措施;
     十一、协助市不动产局调处林权纠纷,了解纠纷动态,指导调纠工作提供准确信息;      办公地址:庐山市林业局3楼314室  联系方式:0792-2555803  负责人:尹瑞应
来源:庐山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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