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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屡遇不顺,却怪兄长种在自家门前的桂花树影响了风水,遂投毒其兄全家。近日,庐山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杨某乙犯故意杀人罪(未遂)一案进行当庭宣判,杨某乙因犯故意杀人罪(未遂)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01基本案情
被告人杨某乙与被害人杨某甲系亲兄弟,两人成家后各自居住在庐山市某村的自建房,两家房屋前后相邻。2021年10月份,杨某甲在自家门前种植了桂花树,杨某乙发现后认为,杨某甲种植的桂花树影响了自己家的风水,导致杨某乙家各种事情很不顺利。为此,杨某乙向杨某丙(杨某乙的弟弟)说起此事,并找到庐山市某村委会村干部进行反映,村干部表示会帮其调解,但事情一直未得到解决。2022年2月14日凌晨2时许,杨某乙因杨某甲在其家门口栽种桂花树一事迟迟得不到解决而越想越生气,遂在家中拿出装有农药甲胺磷(有剧毒)的喷壶,从杨某甲家后门处翻越铁门进入杨某甲家厨房,利用喷壶对厨房内的一盆米饭、两个油壶、一盆辣椒、一盆菜内喷洒了甲胺磷,喷完后拿着喷壶翻越铁门回到家中。直至当日上午7时许,杨某甲来到厨房闻到一股农药气味,意识到有人投毒遂立即报警,故未造成危害后果。
2022年2月14日上午11时许,庐山市公安局民警到杨某乙家中将其传唤到案,杨某乙到案后,对以上事实予以了如实供述。2022年3月1日,杨某甲出具了谅解书,对杨某乙的行为予以了谅解。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乙采用投毒方式,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因被害人及时发觉,故被告人故意杀人的行为未得逞,系犯罪未遂。法院结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以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被告人杨某乙有期徒刑六个月。
03法官说法
由于相信封建迷信思想,法治意识淡薄,原本相亲相爱的亲兄弟竟然因门前种植桂花树,兄弟阋墙,甚至投毒兄弟全家,最终导致锒铛入狱。破除封建迷信,提升公民素养,需让公民自身增强辨别能力,从而自觉抵触迷信思想的腐蚀,正确处理家庭邻里纠纷矛盾。
04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原自庐山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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