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庐山市2022—2023学年度上学期结束和寒假工作的通知
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各民办学校,局各股室(中心):
2022—2023学年度上学期工作即将结束。为切实做好本学期结束工作,合理安排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寒假期间的学习生活,统筹安排做好疫情防控和寒假各项工作,根据《关于做好九江市2022—2023学年度上学期结束和寒假工作的通知》(九教办发〔2022〕178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安排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4号)要求,全市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义务教育其他年级由学校组织期末考试。鉴于当前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全市义务教育三至九年级和高一、高二年级按照“一校一策”原则,由学校根据各自教学进度自行组织阶段性期末检测。全市高三第一次模拟考试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至14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安排见附件1)。
二、寒假和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安排
本学期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放假时间进行优化,实行分学段错时放假,具体放假时间为:幼儿园2022年12月19日正式放寒假,小学12月26日正式放寒假,初一、初二、初三和高一、高二年级12月30日正式放寒假,高三年级2023年1月15日正式放寒假(学校行政干部原则上不放假)。
新学期开学时间为:2023年2月6日学校教师上班,2月7日学生报到,2月8日正式上课(《庐山市2022—2023学年度下学期行事历》见附件2)。
特殊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如根据疫情防控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需要对上述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三、学期结束阶段和寒假有关工作要求
1.认真做好学期结束工作。各学校要认真做好本学期结束的各项工作及安排好寒假工作。一是要认真完成教学计划,科学全面评价学生。各学校要根据学段年段教学任务要求,精心组织完成好本学期教学计划。各普通中学务必在本学期结束前做好本校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二是要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要根据本地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召开线上家长会,开展“万师访万家”等活动,通报学校、学生等各方面发展情况,强化家校共育,合理利用假期时间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2.切实加强校园疫情防控。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教育部门防控措施,严格按照本地疫情防控部门要求,科学精准防控,切实做好寒假期间校园疫情防控工作。要进一步优化校园疫情防控措施,完善防控体系,细化工作方案,加强寒假期间应急值班值守,所有人员入校时严格落实“两查一戴一测”(查验健康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佩戴口罩,测体温)。学校放假前要组织一次卫生健康专题教育,加强冬季常见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员工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养成坚持“戴口罩、勤洗手、一米线、常通风、公筷制、少聚集”等良好的卫生习惯。要按照“非必要、不外出”原则,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人流量大的区域,特别是要避免前往国内高风险地区和国外境外。
3.严格落实“双减”要求。严格落实中办、国办“双减”政策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双减”工作要求,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包括民办中小学)一律不得在寒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让学生度过一个轻松愉快的春节假期,防止给学生造成过重的学业负担和心理压力。高三年级可以根据教学进度安排,适当安排教学(时间不超过寒假的三分之一,恶劣天气不得安排教学。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新的要求,则严格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执行),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在放假前将相关教学安排报市教体局备案。学校要通过《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家长全面准确理解“双减”政策要求,寒假期间不送孩子到校外培训机构参加学科类培训(含在职教师、培训机构从业教师、自由职业者违规开展的地下培训)。市教体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寒假违规补课违规收费行为实行“零容忍”,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
4.科学指导学生寒假生活。各学校要坚持从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高度,科学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好假期生活。要加强对学生的党史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严格落实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健康“五项管理”工作要求,严格控制学生寒假作业总量,教育学生科学爱眼护眼,正确使用电子产品,防止网络沉迷;指导学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保障充足睡眠,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体质;要加强劳动教育,引导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积极参与各种形式的劳动实践教育活动,倡导中小学生利用寒假开展参加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活动;教育和鼓励学生开展读好书活动,引导学生在阅读中涵养心灵、健康成长。
5.全面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寒假学生安全工作,在放寒假前组织开展一次校园安全大排查活动,组织开展一次寒假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要深入开展家校互动,加强家校联系,提醒家长切实履行家庭监护职责,做好学生寒假期间的安全管护。要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特别是要切实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和心理关爱。学校在假期要安排人员值班护校,落实校园值班巡查工作要求,确保校园财产及人身安全。各学校还要利用假期对校园校舍建筑、设施设备等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维修,为新学期开学做好充分的准备。
6.做好特殊群体学生关爱工作。各学校要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关心关爱工作。要坚持综合施策,持续发力巩固控辍保学成果,进一步健全控辍保学和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寒假时间,对疑似辍学学生开展劝返复学工作,坚决防止辍学反弹反复,实现控辍保学常态清零,确保脱贫户家庭、监测对象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子女全部入学,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7.妥善安排好教师寒假生活。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妥善安排好教师的寒假生活,从政治、业务、生活上关心教师,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困难教职工的走访慰问工作,为教师办实事。在确保教师休息调养好的同时,合理安排好教师的理论学习与业务进修,不断提高教师素质及业务水平,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寒假期间,各学校要切实加强教师管理,严禁学校教师参与校外培训行为,中小学在职教师(含教研机构在职人员)不得举办或参与校外培训班,不得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不得从事有偿补课。
附件:1. 庐山市2022—2023学年度上学期末高三统一模拟考试时间安排
附件2. 庐山市2022--2023学年度下学期行事历
庐山市教育体育局
2022年12月15日
来源 | 教育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