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庐山市法院执行局办案法官得到消息,某终本案件被执行人张某频繁在北京市朝阳区某地出没。该院执行局立即谋划,派遣执行干警赶赴北京市。执行干警到达北京市朝阳区后,第一时间与朝阳区法院执行局取得联系,寻求协助异地执行。
翌日清晨,庐山市法院执行局两位执行干警找到张某在京住所,在其住所发现部分现金,张某立即交给办案法官。随后,办案法官将张某带至朝阳区法院执行局办案场所。
通过办案法官说理释法,张某表示,因近年来疫情反复,难以一次性支付所欠的147097元,希望申请人能够同意分期支付。办案法官将张某的意愿转告给申请人,申请人表示同意。被执行人张某当日支付部分款项(包括已交付的现金),剩余款项与申请人达成分期支付的协议,双方握手言和。该案的办理,体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东风洒雨露,执行正当时。执行工作是实现司法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庐山市法院干警一直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努力将一份份生效判决转换为交到当事人手中的“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