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缓解庐山核心景区交通压力,进一步提升庐山景区交通运输秩序,改善道路交通环境和通行条件,优化道路交通体系,大力提升庐山旅游整体形象和服务品质,积极营造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景区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江西省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结合庐山景区旅游客运现状,拟对庐山核心景区道路采取车辆管理和限制通行的措施。
为确保交通组织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充分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和建议,决定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代表对庐山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道路车辆管理措施的意见和建议,主要涉及:
(一)未取得庐山核心景区经营权的营运车辆,可在S402省道(即:南、北山公路)上行驶,不得驶入景区其他内部道路,即禁止驶入:1.牯岭街全线道路;2.汉口峡路全路段;3.脂红路口至美庐全路段;4.东谷路口至老别墅的故事全路段;5.河南路至香山路全路段;6.博物馆岔路口(南北两处)至博物馆停车场全路段;7.会址路口至会址停车场至朝阳村全路段;8.芦林湖东侧博物馆至芦林路口全路段;9.省道进入含鄱口路口以内全路段等道路。
(二)规定时段换乘。旅游旺季(七月、八月)、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三八国际妇女节、重阳节时期,车辆禁止驶入景区,均停放在南、北门换乘中心或庐山索道下站台停车场,游客换乘景区内观光车或庐山索道登山。
(三)实行容量管控。除上述第(二)款规定的时间段外,所有来山的私家车实行容量管控,景区内部居民车辆实行通行证管理。景区内部车辆包含居民生活车、生活保障车、应急救援车、公务车、特种车等。
(四)所有进山车辆一律按照规定有序停放。进入景区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停车场、停车位按要求停放,听从景区管理人员指挥,违反本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二、听证会时间
2023年4月10日上午9时
三、听证会地点
庐山市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四、听证代表报名条件、名额及产生方式
(一)报名条件。报名者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平、公正的态度,能够就听证事项客观发表意见,阐明理由;
3.熟悉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4.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二)名额及构成。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代表20人,其构成如下:
1.大、中型营运客车车主1名,驾驶人1名;
2.小型营运客车车主1名,运输企业代表1名;
3.景区商户代表2名;
4.相关政府部门代表(交通局、公路发展中心、综合执法处等部门)4名;
5.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2名;
6.景区居民代表2名、学校老师代表2名、社区代表2名。
(三)产生方式。营运车车主、驾驶人、商户代表及景区居民、老师、社区代表自愿报名,报名人数超过规定人数的应自行推荐相应名额代表,未能推选的由组织机关采取抽签的方式从报名人员中确定听证代表。政府部门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由组织机关邀请。
五、报名方法
凡有意参加者,持有效证件(其中公民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一份)于2023年3月25日17时前,到庐山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提交书面申请
联系电话:0792-8282952
六、听证要求
(一)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
(二)听证参加人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应当按听证会流程并经听证主持人许可。
(三)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四)经批准后的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报名参加听证。
来源: 庐山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