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庐阳路实施限时停车试行管理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停车精细化管理水平,切实缓解群众“停车难”问题,庐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对城区庐阳路停车泊位进行限时停车试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2023年3月27日19时起。
二、限时停放路段庐阳路庐阳国际商城路段(北起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南至蓝湾名都侧门口处)
三、限时停放时间19:00至次日7:00
(7:00至19:00禁止停放车辆)。
四、限时停车相关管理
1:只允许小型汽车(蓝色号牌或者绿色新能源汽车号牌)停放在限时停放停车泊位内,其他区域禁止停放车辆。停车泊位内禁止斜停、横停、逆向停,禁止占用公交车站、斑马线、车库出入口、消防通道停放车辆,禁止在距离红绿灯路口50米以内的路段停放。
2、在限时停放时间外停放车辆的,将按照违法停车进行处罚。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照规定要求文明停放,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本公告实施后,庐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依法对上述路段违法停车进行抓拍取证并予以处罚。
庐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3年3月17日
现场提示警示标志
公告原件
素材来源:庐山市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