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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开展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暨农村人居环境大清理大整治大提升“百日攻坚行动”,贯彻实施好《九江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提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业务能力,3月15日,我局参加庐山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的《九江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辅导讲座,九江市城管局法规科科长王辉受邀进行培训授课。
培训会上,王辉结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详细讲授了《九江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重点条文和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对其背景、意义、位阶、亮点进行了解读,并对下一步贯彻实施《九江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提出了建议。同时还依据法律法规、国家法治建设和完善执法管理的要求,围绕改进完善城市管理执法薄弱环节,结合城市管理具体案例进行讲解,提升了培训效果,受到积极评价。
《九江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由九江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9月8日通过,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9日批准,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九江市制定出台的第十部地方性法规。《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促进文明城市创建、提升城市品位和改善人居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支撑。通过此次辅导讲座,进一步宣传了《九江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下一步城管系统更好地贯彻实施《九江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筑牢城管系统执法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理念,改善城乡环境,建设美丽庐山将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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