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关于全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人额度分配的通知》(赣公字〔2021〕23号)和《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规定>的通知》(赣公字〔2021〕11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招聘人数:13人
招聘岗位:警务辅助工作人员(勤务岗)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十八周岁及以上(2005年6月9日及以后出生),三十五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9日及以前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5.勤务辅警应当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报考人员应在2023年6月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8.自愿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从事过交通管理相关工作5年以上的,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
(二)优先招聘人员条件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江西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6.取得摩托车驾驶证。符合优先聘用条件人员参加勤务辅警招聘的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应聘时学历为高中(中专)的,应当在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得再续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5.因赌博、嫖娼受到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1.全市公安机关现有员额制辅助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不得被招聘到该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工作。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根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招聘程序按报名、笔试、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所需材料:凡符合报名条件者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军人需持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如实填写《庐山公安局招聘警务人员信息采集表》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6月9日8:00至6月16日17:00。报名地点:江西智工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智工人力
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西拓安置区9-201
联系人: 戴女士:18879266937(微信同步)
李经理18770243525(微信同步)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如报名考生填报不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考生在报名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诚信报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报名考生应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负责。考生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向用人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面试前统一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二是报名考生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三是报名考生应遵守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二)笔试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100分。笔试不指定参考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2023年4月13日9:30-11:00笔试地点:江西智工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二楼培训教室。
(三)现场资格审查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学历、专业、年龄等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或无法完成资格审查的,取消报名人员应聘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3.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2.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如下:(1)报名表(附件1)(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4)学信网下载打印本人《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5)本人近期(6个月内)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6)符合优先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因资格审查不合格、自动放弃(包括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人员)一律不予以录用。
(四)体能测试
1.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参加体能测试。勤务辅警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具体科目为“100米”、1000米、俯卧撑、引体向上四项。
2.考生应当根据个人身体状况自愿参加体能测试或提前备训,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的,应主动放弃测试。
3.体能测试时间及相关事项另行发布公告。
(五)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主要是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应急应变能力等适应岗位的能力。
2.为力求考生的面试成绩公正性,应先去掉异常值(畸高、畸低分),再去掉1个最高分、1个最低分,得出平均分。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体能测试×4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根据招聘计划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末位总成绩相同者,取面试成绩高者入闱。警务辅助人员应符合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政审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参加政审考察。政审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规定,参照人民警察政治审查有关规定,对考生开展政审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因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政审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提交庐山公安局审定后,在智工人力订阅号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如公示期间收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线索,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九)工资待遇及管理参照庐山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待遇执行(包含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同时还享受工会福利等福利待遇。
9.1、录用的警务辅助人员日常管理由庐山公安局负责。
9.2、日常管理:
(1.)住宿管理:警务辅助人员实行“五同”管理,即同吃、同住、同训练、同执勤、同巡逻,实行集体宿营制,全程半封闭管理。
(2.)着装管理:警务辅助人员统一着装。
(3.)训练管理:训练科目分为理论学习、体能训练、警务技能训练。
(十)工作纪律和要求
1.为维护公开招聘的公开性、严肃性,考试人员在招聘过程中,若有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试用期间如有离职或其他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由用人单位负责按考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及考察合格后办理录用手续。
3.考核单位要坚持原则,严格程序,照章办事。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建立健全考试聘用保密工作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考试公平、公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需要回避的,实行回避。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庐山公安局政治处、庐山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庐山公安局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