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景区交通秩序,切实提升游客游玩体验,结合景区交通换乘相关政策,现就2023年换乘期间景区车辆管理通告如下:
一、换乘前已进入景区的游客车辆,在换乘期间禁止在景区道路行驶。需要离山的,请携带行驶证至交管部门报备后按时间节点驶离景区。(持有本山通行证车辆不在报备范围内)
二、所有通行证车辆原则上周末期间7时——18时禁止在景区道路上行驶,具体规定如下。
(一)因生产或商业经营等必须上路行驶的车辆,根据规定办理周末通行证上路行驶。
(二)生活物资保障用车(包括但不限于运输活鲜物品、生活用品车辆)周末需上路行驶的,需提前到交管部门备案。
(三)核载0.75吨(含)以上的货车以及运输易燃易爆物品车辆原则上每日6时至21时禁止在景区道路行驶。
(四)需在牯岭街临时停车装卸货物的车辆,携带行驶证于每日21时后前往交管部门领取临时停车牌装卸货。
(五)因执法执勤等公务活动和抢修水、电、通信、市政等基础设施急需上路的车辆,由单位出具证明,经公安交管部门统一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上路行驶。
三、以上规定请广大驾乘人员严格遵守,服从景区工作人员的指挥。对违反以上规定的,交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依法查处。
特此通告
江西省庐山公安局
2023年6月25日
来源:庐山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