蓼南乡关于实行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举报奖励的公告
为进一步织牢织密防范学生溺水安全网,最大限度防范学生溺水风险,遏制学生溺水事件发生,决定对中小学生违反防溺水“六不准”规定之行为实行有奖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发现中小学生有以下行为,请立即进行劝阻、制止并报警:
(一)学生私自或擅自结伴到江河、水库、山塘、积水坑等危险水域玩耍、游泳的。
(二)学生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下,到江河、水库、山塘、积水坑等危险水域玩耍、烧烤、游泳、划竹排、钓鱼、抓鱼、摸田螺等情况的。
(三)学生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江河、水库、山塘、积水坑等危险水域玩耍、游泳的。
二、举报方式
及时拨打110或辖区派出所电话2581198或13307922948,现场拍照片或视频留存,并积极进行劝离。
三、举报认定及奖励
举报线索经派出所会同乡政府查证认定属实的,给予第一举报人300元的现金奖励。多人同时举报的,只奖励第一举报人。乡政府根据派出所出警记录(或相关佐证)在10日内将奖金通过转账或现场领取方式发放给举报人。
四、相关要求
(一)举报人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能故意捏造事实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政府、学校正常工作。
(二)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故意泄露举报人信息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接举报后,由派出所出警核实,对违反“六不准”规定私自下水的中小学生(含幼儿)及监护人进行警示训诫,并由当地乡(镇)、村(居)委会督促监护人在当地水域进行义务巡河(库)2日(4次)。
(四)严禁借举报之名虚报冒领奖金或故意下河游泳套取奖励,违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至全市防范学生溺水专项行动结束之日止。本公告解释权属蓼南乡人民政府、蓼南派出所。
蓼南乡人民政府
蓼南派出所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