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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和创新少年审判工作方式方法,加强少年审判队伍建设,牢固树立可持续的少年司法理念,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逐步形成“4+3+2+1”工作体系,着力打造“庐法护苗”少年审判品牌,实现少年法庭司法功能与社会功能的有机结合。 柔性司法的圆桌法庭。利用家事审判庭(圆桌法庭)开展家事调解、心理辅导等审判延伸工作,案涉未成年人时坚持柔性司法,给涉案未成年身心健康提供一个相对放松、隐蔽的化解场所,将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和行政非诉案件统一归口由少年法庭审理,切实实现“三审合一”。截止目前,庐山市法院共利用圆桌法庭审理涉未成年人民事、刑事案件10件15人。 依法带娃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室。家庭教育指导室集家庭教育指导、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普法宣传为一体,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与服务。其设立为开展家庭教育工作提供场地支持,截止目前,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共26份。 以法育人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室。延伸审判职能,积极探索符合青少年认知特点、服务青少年成长成才的法治教育新途径,提供“点餐式”法治服务,“沉浸式”法治体验,通过典型案例、课程讲解、播放宣传片等形式引导未成年人知法、学法、守法、用法。在该工作室内还设有红色教育读书角,配备相关书籍,供当事人查阅学习,促进青少年传承优良传统、健康成长,教育引导青少年争做“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新时代好少年。 关护启航的未成年人帮教回访室。回访室的设立理念是呵护启航再出发。营造温馨、放松的访谈氛围,有针对性选择重点对象,对案涉未成年人开展判后帮教帮扶。设立帮教回访室以来,开展未成年被告人帮教回访活动4次7人。 开展“庭前社会调查”,在该类案件审理前,承办法官及时与辖区司法局联系,与涉案未成年人的家属沟通,充分了解未成年人的社会背景和家庭状况,深入分析未成年人的犯罪心理和精神状态,于开庭审理前对未成年被告人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及实施被指控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进行调查,作为对未成年被告人量刑时从轻、减轻处罚的参考。 注重“庭中感化教育”,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精心挑选出熟悉青少年成长特点、善于做青少年思想教育工作的同志,担任少年法庭的人民陪审员,并充分利用人民陪审员的专业特长及社会作用,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和“寓教于审”的审判模式。 延伸“庭后帮扶帮教”,建立帮教档案,严格实行档案保密、封存制度,档案内容包括案件情况调查分析、判决书、帮教回访等情况;制定符合未成年被告人、被害人身心特点的调查问卷,定期对未成年被告人、被害人行为表现进行研判评估,确定帮教帮扶方向、内容和措施,从而使帮教帮扶工作有的放矢,富有成效。庐山市法院综合运用司法救助、保险救助、民间救助等救助手段,为一起交通肇事罪案件的未成年被害人熊某某救助7.4万余元。依托审结的涉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向教育部门发出司法建议2份。 “引进来”,做好法治宣传的“东道主”。突出特色,设立法庭开放日。庐山市法院探索设立开放日,邀请青少年到法庭体验审判机关庄严、肃穆的氛围。邀请辖区中小学学生走进法庭,零距离感受法院各项工作,参观立案窗口、多元调解室、审判庭、党员活动室等场所,穿上法袍,走上审判台,敲响法槌,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在审判庭当一回“小法官”,切身感受司法的公正和法律的神圣,意在从小培养青少年树立法治信仰。 “走出去”,治理塑造护航成长的“守望者”。关口前移,强化教育。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民法典》宣讲等主题,依托特殊节日节点,今年向未成年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现场宣传活动4次。线上线下相结合普法宣教,微信公众号开设未成年人防性侵法律微课堂、转载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发表微信宣传文章20余篇。送法进校园,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由院长带头担任法治副校长,共计选任七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热心教育事业的资深法官担任辖区学校法治副校长,组织开展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法治副校长讲法治课等活动,确保法治副校长实质化履职尽责。今年已开展进校园专题法治讲课10次。 “少年强则中国强”,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司法是护航青少年成长的重要力量。下一步,庐山市法院将深入推进“庐法护苗”少年审判品牌落实落细,协同司法保护项目相关工作,共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来源:庐山市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