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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植杖而耘耔”辨
星子中学 陈林森
陶渊明《归去来兮辞》中写道:“怀良辰以孤往,或植杖而耘耔。”现行高中《语文》第二册的课文注释说:“植杖,把手杖立在一边,一说倚着手杖。耘,除草。耔,培土。”这个注释大可玩味。给庄稼除草何以要带手杖呢?这手杖是立在一边,还是倚在手上?
从课文注释的排序看,编者的态度似乎更倾向于第一种解释,即把手杖立在一边(然后进行农业劳动)。这可能是主流的解释。朱东润主编的《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对“植杖”的注释是:指放掉手杖,拿起耘田器耕作。①江西人民出版社《白话译注〈古文观止〉》对这句话的翻译是:有时把拐杖插在田边去除草培土。②江苏海安印文权老师曾在语文网站上发表文章,也认同第一种解释,并对第二种解释提出质疑。他认为“植”解释为“倚着”不合情理:只要稍有一点常识就应该想到,一个人倚着手杖,怎么去除草培苗?他认为“植杖”暗用了《论语•微子》荷蓧丈人“植其杖而芸(耘)”的典故。(印文权《〈归去来兮辞〉注释商榷二题》,语文报刊网2003/6/6)
笔者的观点支持第二种解释,即“植杖”是“倚着手杖”,它正反映了南方许多地方水田除草的方式。据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曾雄生《〈王祯农书〉中的“曾氏农书”试探》一文介绍,古代给水稻除草有“足芸(耘)”“手芸(耘)”两种方式,而足芸正是《禾谱》作者曾安止家乡江西自古以来沿用的一种耘稻方法。③明末科学家宋应星《天工开物》中也提到这种方法,称为“耔”,俗名“挞禾”,至今江西稻农仍然用的是这种方法。宋氏对“耔”的解释是:“青叶既长,则耔可施焉(俗名挞禾)。植杖于手,以足扶泥壅根,并屈宿田水草使不生也。”④江西农业考古专家陈文华在所著《农业考古》第二章第五节第3小节“中耕技术”中详细描述了手耘、脚耘的过程和方式,特别提到:“脚耘速度较慢,久立容易疲劳,故需扶根竹棍以便于站立,又可减轻疲劳。”⑤笔者于上世纪60年代后期高中毕业曾下放江西武宁县农村插队,参加过当地耘禾的劳动,亲身体验过所谓“足芸”。农民足芸时手上不持“耘田器”,而是直接用脚耘,当一只脚用力耘田时(按虽然双脚都要参加劳作,但两只脚只能轮番动作),身体容易失去均衡,再加上水田泥滑,故须一手拄着手杖(实际是一根木棍或竹棍),以保持身体平衡。此时脚上虽然不穿鞋,但也不是全然光着,而是在双脚套上用稻草编扎的三维圈箍作为除草的工具,同时对禾苗进行培土(《现代汉语词典》解释“耔”的意思正是“培土”,也即《天工开物》所说的“扶泥壅根”)。知道了这种耘田的方式,对陶渊明的辞句就会豁然贯通。“晨兴理荒秽,戴月荷锄归。”陶渊明是亲自参加过农业劳动实践(包括耘禾)的,他在耘禾时应当正是一手“倚”(倚靠、扶持、凭借)着手杖,这不是什么身份的象征(如假洋鬼子手上的文明棍),也不是因年龄老迈或身体虚弱等原因需要手杖扶持才能行动(假如这样便不能参加农业劳动),而是劳作本身的需要(“杖”实际上是一种辅助的工具)。据了解,南方水稻田里人工耘草有三种方式,一是用耘田器,俗称“耘田耙(pá)”,这是一种长柄的农具,一端是铁制的耘具,类似锄头而轻锐,笔者的外家都昌县农村就是用此法耘田的;一种是用脚耘,如上所述;还有一种是用手直接耘草(即曾雄生所说的“手芸”)。不论用何种方式,都是一边除草一边培土。知道了这一情况,“或植杖而耘耔”中每一个字都能自圆其说,而且符合陶渊明当年“下放劳动”所在的地方(江西)的农作习惯。如果不是这样理解,“杖”无论如何也不好解释。当然,现在的农村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由于普遍采取抛秧法,同时施用化学除草剂,农民现在已经很少用人力耘禾了,田间管理所需之劳动量比先前大为减少。中国农民从几千年来“锄禾日当午”的繁重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是一种可喜的社会进步。
中国古代诗文创作讲究“无一字无来历”,陶氏之“植杖而耘耔”也是其来有自。印文权老师认为“植杖”暗用了《论语•微子》荷蓧丈人“植其杖而芸(耘)”的典故是有道理的。“荷蓧丈人”的故事中有“子路从而后,遇丈人,以杖荷蓧”的句子。“荷”是“挑”的意思(古本作“何”)。问题是“蓧”究竟是什么器具?《史记》裴骃集解为“草器名”⑥,《论语》集解引包注作“竹器”⑦,都不甚了了。清人段玉裁依《韵会》异文校正大徐本《说文》,“草田器”为“耘田器”⑧。所谓“耘田器”,就是水田除草的农具。由于先秦古籍“蓧”字书证仅此一例,因此“蓧”这一除草农具的形制仍然说不清楚,只有清人刘宝楠据“以足蹋夷草”的《说文》“癹”字解,及其《左传》引文“癹夷蕴崇之”(《左传•隐公六年》)的“癹”字含义,引丁杰说,认为“蓧”就是江西南昌人用于水田除草的农具——“脚歰”。“脚歰”的形制和除草方法是:它“形如提梁,旁加索,纳于足下,手持一杖,以足踏草入泥中,名曰脚歰。”⑨(笔者按:此处所述完全符合笔者当年下放农村的观察,不仅其形制一模一样,而且其名称当地也叫“脚歰”,只是当年不知道“歰”的书面形式。据说在鄂南山区称之为“护脚”。)如果这一解释成立,由于用“脚歰”耘田须“手持一杖”,那么下文“植其杖而芸(耘)”的“植”,也就可以解作“倚”(依靠它保持身体平衡)了。假如不是水田劳作的需要,一个健康的农民下田干活却需要拄手杖就不可理喻了。这样看来,“足芸”之法早在先秦时期就已经是一种普遍的水田中耕方式。
要之,高中语文第二册《教师教学用书》中《归去来兮辞》的译文,“怀良辰以孤往,或植杖而耘耔”二句的翻译:“爱惜那良辰美景我独自去欣赏,要不就扶杖除草助苗长”,还是比较准确的。而不少人主张把“植杖而耘耔”译成“放下他的拐杖去除草”是未得要领,须知这是要让我们的诗人摔倒在水田里的!即使是“植”的字义的落实也没有问题。主张“植”释为“放下”是基于“植”通假“置”;其实,“植”在这里作为一种动作可以解释为“树立、插”(就是今天“植树造林”的“植”),对于利用手杖的人来说,其作用就是“倚”了。
注 释
①朱东润主编《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上编第二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6月
②刘世南、唐满先译注《白话译注〈古文观止〉》,江西人民出版社,1981年10月
③曾雄生《〈王祯农书〉中的“曾氏农书”试探》,《农业考古》2003年第1期
④(明)宋应星《天工开物•乃粒第一•稻工》,岳麓书社,2002年4月
⑤陈文华《农业考古》(20世纪中国文物考古发现与研究丛书),文物出版社,2001年1月
⑥(南朝宋)裴骃《史记集解》,文渊阁四库全书总0245册扫描电子版
⑦(三国魏)何晏《论语集解》,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本,中华书局,1980年10月
⑧(汉)许慎著、(清)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2月
⑨(清)刘宝楠《论语正义》下册,中华书局1990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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